返回第670章 死刑宣判!(1/1)  重生律师,14亿人奉我为法神!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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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个小时。
    六十分钟。
    三千六百秒。
    对于法庭内的某些人来说,这只不过是刷几个短视频的时间。
    但对于被告席上的李国栋来说,这每一秒都像是在被钝刀子割肉。
    法庭大门紧闭。
    李国栋瘫坐在椅子上,身上的高定西装已经被冷汗湿透,黏糊糊地贴在背上。
    他不停地抖动着双腿,眼神涣散。
    不用宣判他也知道自己完了,至于那几个小畜生,与他何关?!
    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,厚重的法庭大门,终于在万众瞩目中缓缓开启。
    全体起立。
    三位法官鱼贯而入。
    走在最前面的审判长陈国正,步履沉稳,面容冷峻。
    细心的人会发现,仅仅过了一个小时,这位老法官似乎变了。
    他那原本有些佝偻的背脊,此刻挺得笔直,像是一杆宁折不弯的标枪。
    他眼中的疲惫与纠结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豪迈。
    三人落座。
    没有多余的废话,没有繁琐的过场。
    陈国正双手扶案,目光如电,缓缓扫视全场。
    那一刻,喧闹的法庭瞬间死寂,连呼吸声都变得微不可闻。
    “经审理查明。”
    陈国正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传出。
    “被告人李天赐、赵子豪等五人,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,对受害人王乐实施了有组织、有预谋的持续性霸凌。其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肉体殴打、精神羞辱,以及利用家庭背景对受害人亲属进行生计威胁。”
    “上述行为,直接导致受害人王乐陷入极度绝望,被迫以结束生命的方式来换取家人的安宁。其行为逻辑清晰,分工明确,且使用了‘湿毛巾裹瓶子’等特定手段规避伤情鉴定,主观恶性极深。”
    “另查明,被告人李国栋,作为监护人及法律从业者,非但未履行管教职责,反而向未成年人传授规避法律制裁的犯罪方法,甚至灌输极端错误的法律观念,系本案恶性升级的始作俑者。”
    陈国正顿了顿,目光扫过被告席上那些面如死灰的面孔,手中法槌轻握,声音陡然拔高。
    “经合议庭休庭评议,一致达成如下意见:”
    “本院认为。”
    “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,更在于逻辑,在于对正义永恒的追求。”
    “立法之初衷,乃是为了惩恶扬善,为了保护弱小。”
    “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设立之本意,是为了保护那些心智尚未成熟、因无知而犯错的少年,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。”
    说到这里,陈国正话锋一转,声音陡然严厉。
    “但是!”
    “法律绝不是罪恶的避风港,更不是恶魔手中的免死金牌!”
    “当所谓的‘孩子’,心智已经成熟到能够利用法律漏洞进行犯罪;当他们的手段残忍到令人发指;当他们的主观恶意已经突破了人类良知的底线。”
    “他们,就不再是法律意义上需要保护的‘未成年人’。”
    “而是披着童装的暴徒!”
    这番话一出,旁听席上的资深律师们脸色大变。
    几个老法学专家更是惊得把眼镜都掉在了地上。
    “这是……”一个老律师颤抖着手,满脸不可置信,“这话的意思是要突破刑事责任年龄的限制?这是在挑战现行法理啊!”
    “疯了!这个合议庭疯了!”
    “在没有任何司法解释的情况下给未成年人判刑?!他们当最高法是摆设吗?!”
    但陈国正没有理会台下的骚动。
    他拿起了早已写好的判决书,双手微微颤抖,但语气却坚定异常。
    “经合议庭评议,现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!”
    “全体起立!”
    哗啦啦~~
    所有人站了起来。
    李国栋是被法警架起来的,他的腿已经软得像面条一样。
    “第一,关于被告人李国栋。”
    陈国正冷冷地看着这个同行中的败类。
    “被告人李国栋,身为执业律师,身为父亲,知法犯法。”
    “其不仅未履行监护职责,反而向未成年人传授‘湿毛巾裹瓶子’等反侦察手段,灌输‘未成年人杀人无罪’的极端错误思想。”
    “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,其虽未直接动手,但却是整个霸凌、虐杀事件的幕后策划者与精神控制者!”
    “其行为,已构成教唆杀人罪!”
    “且教唆未成年人犯罪,手段极其隐蔽,性质极其恶劣,社会危害性极大!”
    “依《刑法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,应当从重处罚!”
    “判处被告人李国栋.......”
    陈国正深吸一口气,重重吐出两个字:
    “死刑!”
    “剥夺政治权利终身!”
    “取消律师执业证书!”
    虽然早有预料,但当“死刑”两个字真的从审判长口中说出时,现场还是爆发了一阵惊呼。
    李国栋双眼一翻,整个人直接瘫软在地。
    “不……不!我是律师!我是为了教育孩子!我没有杀人!我不服!我不服啊!”
    他发疯似的嘶吼,却被两名法警死死按在地上,像一条待宰的死狗。
    陈国正看都没看他一眼,目光转向了羁押栏。
    那里的五个少年,此刻终于感觉到了死亡的冰冷。
    他们看着刚才还不可一世的“军师”李国栋被判了死刑,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,瑟瑟发抖。
    “第二,关于五个未成年被告。”
    “虽然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明文限制了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四周岁,但是本院在此采纳原告律师张伟的辩护意见!”
    “引入‘主观恶意’作为量刑考量的核心标准!”
    “当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意极大,且利用年龄优势规避法律制裁时,其年龄不再成为免责事由!”
    “李天赐、赵子豪等人,虽生理年龄未满十四周岁,但其犯罪心理之成熟、手段之毒辣、后果之严重,已远超常人!”
    “若不严惩,不足以平民愤!”
    “若不严惩,不足以慰亡灵!”
    “若不严惩,法律将沦为恶魔的帮凶!”
    “故,本庭在此突破刑事责任年龄限制!”
    “关于被告人王强、赵博,此二人虽系从犯,但在霸凌过程中,多次协助主犯按压受害人手脚,充当帮凶,且在庭审中毫无悔罪表现。”
    “虽未满十四周岁,但其主观恶性已具备成年人特征。”
    “判处死刑!”
    “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!”
    两个少年听到“死刑”二字,直接吓尿了裤子,瘫软在栏杆上嚎啕大哭。
    “妈!救我!我不想死啊!”
    “我再也不敢了!呜呜呜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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